关于开展2019年“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字体大小T|T
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积极努力,奋发向上,正大天晴爱心基金会捐资在我校设立永利“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开展2019年学院“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范围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在读期间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四)已获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五)本学年已获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者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定名额及额度
学校下拨“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名额3名,每名资助4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
(三)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
(四)愿意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并在完成活动后撰写活动报告。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永利研究生“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申报表》(附件1)。
(二)电子版材料
《永利研究生“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申报表》、《“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成长事迹材料。
(三)学生个人成长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两部分。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培养层次、入学年份、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个人生活近照一张。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简明,文章内容真实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成长事迹将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医学实验大楼7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lisen@lzu.edu.cn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7:00。
五、评定程序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日常表现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定,结果公示后上报学校。
六、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发放或撤回奖助学金:
(一)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二)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三)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永利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七、其他事宜
受奖助学生需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及资助方组织的团队或志愿服务活动,并按要求及时寄送汇报材料、领款情况、感谢信等材料。
附件:
yl6809永利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