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8-10-17 字体大小T|T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 申请入党的人员应当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
(2) 党组织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3) 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
(4) 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
2、确定培养联系人
(1) 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
(2)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培养教育
(1)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
(2) 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充实;
(3) 校党委每年办一期时间为3-5天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4、确定发展对象
(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基本符合标准的,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可以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2) 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直接列为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
(1)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
(2)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
(3) 政治审查结果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二、预备党员的吸收阶段
1、填写《入党志愿书》
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一至六页的栏目,并签名盖章
填写好日期;
由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必须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支委会要对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手续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主要程序是: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政审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意见的情况;
(4)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
(5) 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态;
(6)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 由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
(8) 将入党材料(含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育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支部大会讨论记录)报上级党委审批。
3、院党委审批
(1) 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一般需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院党委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预审。预审合格后,由院党委正式履行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手续;
(2)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由院党委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3) 审查入党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如材料不全,退回支部补缺;
(4) 党的基层委员会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是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5)院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审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都应超过半数才有效),院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为预审合格的预备党员办理审批手续。超过3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6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6) 由院党委书记填写院党委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7) 填写《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三、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誓词,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院党委组织,必要时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至少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一次考察,并如实填写《永利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2、支部委员会按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时,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主要程序是:
(1)由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中的思想、学习和工作,以及接收党组织教育的情况;
(2)党支部报告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表现情况;
(3)与会党员对其能否转正发表意见;
(4) 预备党员表态;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过半数才有效);
(6)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而后签名盖章,注明日期,报院党委审批。
4、院党委审批
(1)审查转正手续是否齐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2) 由院党委派专人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3)院党委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由院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过半数才有效。预备党员因学习或工作调动,接收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
(4)由院党委书记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栏,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加盖院党委公章;
(5)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的预备期;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批准。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发展党员纪律
(1)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办事;
(2) 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
(3) 不准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亲朋好友拉入党内;
(4) 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之风;
(5) 对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上级党组织要对责任者严肃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2、坚持八个不发展
(1)未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或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
(2) 党员基本条件不够的不发展;
(3) 工作、学习不努力或学习成绩未达到中上水平的不发展;
(4) 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社会工作的不发展;
(5)有不良习性或品行较差的不发展;
(6) 同学关系处理不当或群众基础较差的不发展;
(7)群众意见有分歧,公示、预审不合格的不发展;
(8)材料不齐备,入党手续不健全的不发展。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填写格式
XXX同志自X年X月X日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已基本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同意吸收入党;支部大会应到党员XX人,实到党员XX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XX人。表决结果: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XX人,不同意X人,弃权的X人。
4、院党委批准意见填写格式
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填写:
经研究,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批准按期转正的意见填写:
经研究,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算起。